法律分析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對於個人隱私,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公民隱私權的定義,我們可以知道,與公民有關的不希望被他人知道的私人信息或者個人信息中的私人信息,是受法律保護的。
對於涉及第三人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公文或者政府信息,第三人不同意公開的,政府機關不得擅自公開,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後決定是否公開。對政府信息是否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做出初步判斷,了解是否存在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情形。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因而違反有關規定,在互聯網上公開發布“不宜公開”的公文的行為。如果公文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八條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人民法院應當確定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但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不公開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