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又稱“戶口”,是指戶籍和戶口是壹樣的。戶籍是指負責戶籍管理的行政機關為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國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1.戶口本是以戶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發證的公共憑證簿,記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離婚、收養、死亡等情況。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2.戶籍,簡單來說就是登記戶口的登記簿。中國古代也稱之為“戶版、戶冊、黃冊、戶冊”。
3.中國的戶籍制度早在古代商朝就建立了。
4.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他們的教育、就業、社保和居住都與戶口掛鉤,兩類戶口的規定區別對待。
5.公安部門正在起草戶籍法準備提交全國人大,預計嚴格的戶籍規定將有所松動。部分地區(如青島)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制度,統壹為居民戶口。
籍貫和戶籍壹樣嗎?
籍貫和戶籍是不同的概念。有的人籍貫和戶籍壹樣,有的人不是。
1,籍貫
籍貫指祖籍(祖籍)或原籍貫。根據公安部下發的[1995]91號文件中的內容,公民的籍貫應該是其祖父出生時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
(1)如果爺爺去世,填寫爺爺去世時的戶籍所在地;
(2)祖父未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填寫祖父應當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3)公民登記籍貫後,其祖父遷移戶籍的,籍貫不變。
2.戶口登記
戶籍是指我國的戶口本登記地,壹般是指出生時父母的戶口本登記地,通常是戶口本所在地。
但由於搬遷、上學、工作等原因,將本人戶籍遷入單位、學校等。此時戶口所在地發生了變化,新的戶口所在地將是戶口所在地。
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的區別
很多人會把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混為壹談,很多地方政策在發布時都會限定適用對象,比如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那麽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有什麽區別呢?
1,常住戶口是我國根據戶籍制度確定的壹種地址。原則上,人們應該在他們登記的地方居住。如果他們走了,就應該把戶口遷過來。其目的是方便人口統計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為訴訟管轄的依據。
2.但在實踐中,常住人口是指實際居住在壹個行政區域內的人口(現在通常稱之為“實有人口”),既包括有戶籍且實際居住的人口(即“有戶籍的常住人口”),也包括無戶籍但實際居住的人口(即“外來人口”和“其他地方行政區域流入人口”)。
3.常住人口是指在本行政區域內登記並實際居住的人口,登記人口是指在本行政區域內登記的人口(包括實際居住和流出的人口)。
4.壹般來說,“常住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也是“戶籍人口”的壹部分。“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有重疊的部分。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戶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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