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更名的條件和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應當遵循真實、合法、合理的原則,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重命名需要以下條件:
1.更名理由正當合法,如因收養、父母離婚、再婚等原因需要更名的;
2.變更後的名稱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3.名稱變更不得影響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此外,對於壹些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更名需要由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請。
第二,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更名時,需要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如: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名稱變更申請書應當載明名稱變更的原因和目的;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收養證、離婚證等。
第三,提交申請,等待審批。
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後,可以向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提出更名申請。提交申請時,需要填寫相關表格,並支付壹定費用。提交申請後,需要等待審批結果。如果審核通過,會收到新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如果審批不通過,需要根據具體原因進行調整,重新申請。
總而言之:
戶口本上有以前的名字還是可以改名的,但是需要符合壹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更名時,需要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限制條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申請後,需要等待審批結果。需要註意的是,更名是壹種嚴肅的法律行為,應當慎重考慮和遵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16條規定: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18條規定:
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