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網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進入;
2.如果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
3.當事人登錄後點擊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
4.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會審核。如果審核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
5.如果沒有賬號,點擊右上角的我要註冊,註冊後按照上面的步驟操作即可。
在線訴訟的定義:
網上訴訟又稱“網上訴訟平臺”,當事人可以足不出戶,通過鍵盤鼠標的簡單操作,與法院進行溝通、聯系和處理相關訴訟事項。網上訴訟可以根據網上法院顯示界面上的提示進行預約登記。依次輸入基本信息和當事人信息,上傳相關訴訟材料後,點擊預約立案提交,即可將相關立案材料提交至訴訟服務平臺後臺管理端。
隨著互聯網的迅速普及,網上起訴的開通節省了當事人的時間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量。網上提起訴訟,只需登錄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申請,即可按照辦理流程壹步步提起訴訟。起訴的程序包括起訴、受理、審理、審判、準備階段、法庭調查等。
綜上所述,網上立案是指人民法院通過網絡接收壹審程序中提交的民商事案件起訴狀及相關起訴材料,並對這些材料進行網上審查的壹種便捷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管轄範圍內立案偵查。
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在管轄範圍內,及時審查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第壹百壹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偵查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