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護照初次申請、無效重新申請、換發、補發均為160元每本。所需材料如下: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3.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提交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
5.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補辦護照的步驟:
1.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縣級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
2.填寫申請審批表;
3.提交申請,特別提示:提交個人護照申請時,需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信息頁、變更頁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申請表原件;
4.申請受理後,立即拍攝護照專用照片,繳納護照工本費,領取《因個人原因出境證明回執》;
5.辦護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制發護照需要7至14個工作日。辦護照時,必須帶上身份證或戶口本和《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
綜上所述,如果丟失護照,應盡快報警並申請補辦護照,以保證身份和出國旅遊的需要。此外,由於地區和國家政策的變化,重新簽發護照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可能會有所調整。建議向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或外交部門咨詢,獲取最新的換發護照信息和指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
(壹)護照即將到期;
(2)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
(3)護照破損無法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其他需要換發護照的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普通護照換發或者補發,應當在國內自行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國人民、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交。定居境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由本人向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
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的換發或者補發,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