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大約需要10到15個工作日。中國公民申請普通護照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
護照手續有哪些?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或參加旅遊的旅行社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需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及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壹張。
4.辦護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14個工作日審批、制發護照。辦護照的時候壹定要帶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拿護照回執,費用16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或者申請普通護照的變更、更換、補發,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簽發。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出具申請材料。在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的範圍,由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確定,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