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毀林多少畝算犯罪?

毀林多少畝算犯罪?

砍伐森林是非法行為。根據實際案情和結果,給予不同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森林法》第二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禁止毀林開墾、采石、采砂、取土等毀林行為。

《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從事開墾、采石、采砂、取土、采種、采脂等活動,造成森林和林木毀壞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並處毀壞林木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壹條第二款規定,違反森林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擅自開墾林地,造成森林和林木毀壞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處罰;未毀壞森林、林木或者開墾的林地上沒有森林、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可以對非法開墾的林地處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

《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在自然保護區內從事采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地、采礦、采石、挖沙的單位和個人,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保護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予以沒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對自然保護區造成破壞的,可處以3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罰款。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開墾未利用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經依法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區域內進行。禁止破壞森林、草原和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圈占河灘。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的圍墾造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條規定,在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的地區,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嚴格保護植物、沙殼、硬殼、地衣。

在侵蝕溝坡岸、河流兩岸、湖泊水庫周圍,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有關管理單位應當建設植物保護區。禁止開墾和開發植物保護區。

第二十條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種植農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壹條禁止毀林開荒和采集發菜。禁止鏟草皮、挖樹兜或挖蟲草、甘草、麻黃等。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控制區。

第三十七條在禁止開墾的陡坡地種植農作物的,應當退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植樹種草;耕地不足,退耕確有困難的,應當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坡以下的坡耕地上種植農作物的,應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修建梯田、改善坡面水系、蓄水保土或退耕等措施。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改變所占用土地的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上一篇:在互聯網+的形勢下,雲名片能給法人帶來什麽?
  • 下一篇:船長有哪些權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