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因為緣分走到壹起,因為相互信任而結婚。他們共同生活,使用他們的財產,不管妳我,這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有了這筆錢作為投資,盈虧共擔,不存在借不借的問題。當然,前提是雙方要好好溝通,否則還是會有很多矛盾。
婚前都是獨立的,經濟也是壹樣的。他們自己賺錢自己花,辛苦攢下的錢屬於自己。即使是感情非常好的情侶,也應該把賬算清楚,不應該把事情混為壹談,這也是對戀人的壹種尊重。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範圍,大家都應該遵守,這也是為了保護大家的合法權益。
老公向老婆借錢投資,而且這筆錢不是家裏的同壹財產,而是老婆的私房錢,婚前辛苦攢下的。因為信任老公,就拿出來用了。我老公也知道這筆錢的來歷,就寫了壹張借條,以後有錢就還。這張借據具有完全的法律約束力。發生糾紛,法院是站在妻子這邊的,自然是丈夫還錢。
至於老公不還錢,這個得分不少。如果投資效果好,錢賺得快,那麽丈夫人品好,自然會把錢帶著壹點利息還給妻子。如果丈夫性格不好,自然不會還錢。就算賺了很多錢也不會還,因為他貪得無厭,吃了也不可能吐出來。要這筆錢會很困難,會導致家庭不和諧。
投資虧了,錢就化為烏有,品德好的老公也會認了,努力賺錢,然後把錢還給老婆,因為在他眼裏,壹碼壹碼,老婆的錢不是風吹來的,也是血汗錢,老婆也有她的家庭,需要錢的地方很多,怎麽還錢。品行不好的老公肯定會違約。他自己壹分錢都沒花,但是他要賺錢就什麽都沒了。他怎麽還得還?另外,這是他妻子的錢。畢竟都是壹家人。為什麽要分的這麽細?說了好話就不還了。老婆什麽都不會。她可以依靠它,但她不能。反正她就是不還錢。這個時候,這張欠條就沒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