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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生孩子的後果

法院在審理婚外情糾紛案件時,會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母親或父親。具體的判決結果需要綜合父母的收入、孩子的年齡以及是否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後才能確定。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和媽媽住在壹起。

壹、婚外情生孩子是什麽罪?

與子女發生婚外情可能不構成重婚罪。重婚是配偶再婚的行為。也就是妳已經有了壹段婚姻關系,和別人進入了第二段婚姻關系。有兩種形式:

(1)法定重婚罪,即前次婚姻尚未解除,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構成重婚罪。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無論是否同居,無論是否舉行婚禮,都已經形成重婚。

(2)事實重婚:即前次婚姻尚未解除,以夫妻(或關系)名義與他人同居。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實際上已經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民法典壹夫壹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婚姻立法歷來保護壹夫壹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在實踐中,需要根據以下標準來確定:

1,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比如婚外情壹方和第三者的行為是否嚴重影響了無辜壹方的生活?

2.無辜壹方的精神受損程度。可以考慮被害人受到的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有憤怒、恐懼、焦慮、抑郁、悲傷等情緒障礙;身體上的疾病是否是精神和情感上的傷害造成的;精神抑郁、恍惚是否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因為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心方面,必要時可以委托醫療單位做出相應的判斷。

3.婚外情過錯方的具體出軌情節。比如,重婚相對於通奸,更為嚴重,危害更大,屬於情節惡劣。通奸相對較輕。

4.其他相關因素。諸如婚齡、婚姻長短、婚後雙方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貢獻等因素,都應作為賠償因素予以考慮。

三、有婚外情離婚怎麽賠償?

1.婚外離婚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2.物質損害賠償包括直接物質損害,如收集對方重婚證據的費用、起訴費、律師費等。

因為我國沒有明確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所以因為婚外情離婚所受到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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