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卡車保險的規定:
1,強制保險到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第壹款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至按照規定投保,並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繳保險費兩倍的罰款。汽車只有在交完強制保險後才能重新上路。
2.強制保險到期未年檢的,額外扣3分,罰款200元。妳只有在續保並通過年檢後才能取回妳的車。過期後停在家裏不罰款,但是不能上路。在非續保期間行駛時,交管部門發現強制保險已過期,當場扣留機動車,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繳納保險費兩倍的罰款,並在補辦手續後返還車輛。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
3.如果強制保險到期,建議不要上路行駛。除了關註逾期交強險如何處罰外,還應及時申請續保。根據我國交通法規定,車主被發現未投保強制保險後,將被處以兩倍保費罰款,補足強制保險,並扣留車輛。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至按照規定投保,並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繳保險費兩倍的罰款。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