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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代理常見的法律風險及防範措施

貨運代理常見的法律風險及防範措施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獨立經營者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然後,我為妳展示我整理的貨代常見法律風險及防範措施。歡迎閱讀瀏覽。

壹、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

至少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純代理狀態

2.既是代理人又是經營者。

3.NVOCC或多式聯運經營人地位。

第二,法律風險

1.身份不清導致責任不清。

目前很多貨代企業混淆了托運人、代理人和獨立經營人的概念。比如在代理的過程中,他們收取運費而不是傭金。以個人名義與貨場、報關行等運輸公司簽訂相關委托協議;這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當事人,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

2.濫用機構地位和權力或不履行機構職責。

例如,扔掉集裝箱或更改裝運日期,沒有得到全套正本提單或只得到提單的傳真等。,或者選擇承運人不當。這很容易導致發貨人的索賠。

3.隨意出具保函或倉促簽訂相關協議。

貨代往往為發貨人出具加蓋貨代公章的保函或者在發貨人出具的保函上加蓋貨代公章,導致貨代承擔擔保責任。

在與貨場、報關行或運輸公司簽訂的協議中,對責任劃分約定不明確,導致貨代企業在對托運人承擔相應責任後,無法按照約定向過錯方追償。

4、頻繁的長期預付運費

貨運代理人經常預付運費。金額通常不大,但也有少部分發貨人逾期。面對這種情況,很多貨代企業因為訴訟成本和維護客戶的問題而放棄自己的權益。

5、員工頻繁跳槽,客戶流失。

貨代公司很多員工辭職去其他貨代公司工作或者另起爐竈,導致客戶流失。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時基本不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這種情況有加重的趨勢。

第三,預防措施

1,嚴格界定代理人的身份,防止其越權。

在所有代理協議和委托協議中明確自己的身份和法律地位,縮小責任範圍。

2.履行代理職責。

嚴格按照船東指示,遵守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特別註意:在選擇有無船舶承運人資質的企業或有合法資質的實際承運人時,要確保取得全套正本提單。

3.慎重出具保函,完善合同條款,轉移風險。

在必須出具保函的情況下,應事先取得業主承擔責任的書面承諾進行追償。

在委托第三方的協議中,明確規定貨代有權要求責任方賠償因現場裝車公司、報關報檢銀行、運輸公司的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

4.盡量不墊付運費,並在相關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

確需預付的,應在代理協議中約定逾期支付或返還預付運費的違約責任,以約束貨主違約。

5.完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限制員工競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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