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質押需要登記嗎?
不需要註冊。機動車質押的,屬於動產質押。只要動產質押在合同簽訂後交付,就不需要登記。所以只要寫了質押合同,機動車交付了,就不用登記了。如果是抵押的,可以登記。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產出物交付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質押的,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二、機動車質押成立的條件是什麽?
車輛質押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設立質押,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和數量。
(四)擔保的範圍;
(五)交付質押財產的時間和方式。
3.汽車抵押和汽車質押的區別?
質押是壹種擔保權益。抵押和質押最大的區別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質押必須轉移對質押物的占有,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大區別是質押不能質押不動產(如不動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
(1)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其特定財產的占有,並以該財產作為債權擔保的物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折價或者優先支付拍賣、變賣價款。
財產稱為抵押物,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債權人稱為抵押權人。抵押分法定和約定兩種。法定的,無論約定與否,都必須符合規定;法律允許當事人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
抵押物必須是抵押人所有的可轉讓財產,法律禁止的或當事人不享有的任何物均不得作為抵押物。抵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內容還應當包括所擔保的主債務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所有權和抵押範圍。
抵押擔保依法應當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記受理機關為財產管理機關,如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為土地管理機關,船舶、車輛抵押登記機關為運輸工具登記部門。
(2)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優先受償的物權。
財產稱為質押,提供財產的人稱為出質人,享有質押的人稱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在質押物或者質押物移交給質權人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
抵押和質押最大的區別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質押必須轉移對質押物的占有,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質押不能質押不動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
機動車是特殊動產,機動車質押不需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