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占用道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扣2分;駕駛機動車在快速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不按照規定車道行駛的,扣3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的,扣6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狀況和交通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分車道。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
道路上劃有專用車道的,專用車道只允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在專用車道行駛。
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逆向行駛的情況有哪些?
1.在劃有立體道路分隔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駛入對向車道。道路分割線為雙實線或單實線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越線;
2.在劃有虛線道路分隔線的道路上,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占道超車,但壹旦發生事故,就會認定占道車輛逆行;
3.在標有單向交通標誌的道路上,機動車視為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