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餐飲服務中心員工的管理,提高員工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和工作效率,加強自身修養,特制定本制度。
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專業學習和集體活動,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員工服務的思想,用政治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工作。
2、餐飲服務中心員工應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克己奉公,無私奉獻,自覺投身於餐飲工作。
3.努力工作,認真做事,恪守職責。
4、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實行工作首問制。
5、學習、活動、工作不遲到,不曠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
6、實行嚴格的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獎金掛鉤。
7.發生重大事故,要依據法律和學院的規章制度,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評估標準
1.餐飲服務中心員工生病需要請假,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壹天由分管院長批準,請假兩天由院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由分管院長批準,請假及時終止。
2.餐飲服務中心員工工作日遲到早退、參加集體活動(會議、學習、活動、領導交付工作)扣1分,曠工扣2分,不遵守場地紀律扣1-2分。
3、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處理,本人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向領導匯報,隱瞞不報扣1-3分,造成不良後果扣5-10分。
4、激化矛盾,不負責任,因人為因素導致矛盾加劇,扣本人5-20分,追究責任。
5、學生投訴,員工反映問題,責任確實屬於餐飲服務中心員工,壹經查實,扣本人5-20分,並責令立即整改。
6、員工之間不團結,當事人內耗5-10分。
7.有重大問題的個人將被扣發或不發獎金,視情況而定。
8.平日中午不飲酒,特殊情況妥善處理,否則扣當事人5-10分。
9、領導、督查辦檢查、通報情況屬實,當事人10-20分。
飲食服務於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