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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建設用地可以轉讓或出售嗎?

法律分析:

建設用地出讓的條件是:雙方簽訂書面建設用地出讓合同,並按合同進行投資開發;建設用地轉讓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是指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的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而且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轉讓也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1.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工業性質)使用權可以轉讓給個人。2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僅限於本集體成員,不得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3.國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可以出售、交換、贈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 * *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和其他經營性用途並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出讓或者租賃的方式交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四至範圍、面積、動工開發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前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轉讓或者出租,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以出讓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者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書面合同的除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租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最高年限的出讓、轉讓、互換、出資、贈與和抵押,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衍生問題:

集體戶口怎麽領結婚證?

集體戶口不會對婚姻登記產生實質性影響。男女雙方自願結婚,只要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雙方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且無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就符合結婚登記的條件。男女雙方都可以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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