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出生地是唯壹的,而祖籍是壹個更靈活的概念。舉個例子,壹個人的宗族在江西,但他的曾祖父和祖父在湖南出生生活,他的父親和他自己都在廣東,那麽這三個地方哪壹個成為這個人的籍貫主要取決於他的父母(未成年的時候)和他自己對“籍貫”這個詞的理解。
目前最主流的做法是以壹個人的父親出生地為出生地,而不是這個人自己的出生地。由於中國大陸報告籍貫的歷史不到壹個世紀,大多數人的籍貫實際上是他們出生於20世紀初的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所以現代籍貫應該是他父母出生時的法定戶籍所在地。
舉個例子:A的父母出生在南海,但是因為工作關系,在公司的要求下搬到了北京,之後又轉到了香港,第二年在香港生下了兒子A。然後,因為他們的父母當時出生在北京,所以他們的出生地是北京,而不是香港或者南海。
理由:a的父母雖然出生在南海,但因為工作關系,戶口遷到了北京,即南海記載其戶口在某月從南海遷到了北京,而北京記載其戶口在某月從南海遷到了北京。後來雖然調到了香港,但是戶口沒有再遷,於是他們的兒子A隨父母定居北京,在香港出生。
戶籍從登記開始就是不可改變的,所以我們可以查父母,查祖籍,表述為“連續性”,意思是連續的,不間斷的。
查戶口可以解決很多隱藏的理論、權力、責任問題,所以在人口眾多的今天很有必要。
詞源起源
在古代,國籍是指壹個人的家庭對朝廷承擔的徭役的種類,即他所從事的職業,如“鹽戶”(煮鹽供朝廷食用)、“軍戶”。北魏《木蘭詩》詩中木蘭家是軍事世家,所以“昨日見軍帖,可汗下令多兵,兵書共十二卷,每卷皆有主名。”同壹家政服務中的所有住戶都被匯編成冊。
關是指壹個人的出生地,如“湘關”、“李灌”。《隋書·經籍誌》“無經驗者,不喜漳縣編戶者,謂之遊子。”白居易《信豐折臂翁》詩:“翁雲觀屬信豐郡,生而不戰。”
籍貫組合是指壹個人的出生地(籍貫)和家庭徭役式的登記文書(國籍)。《舒威十二王傳》和《牧婧》:“我太激動了,我的兄弟遠在天邊,...我調到冀州做刺史。遠遠望去,胡仙無籍貫,分不清善惡,叫他做個筆錄。”胡人不是沒有出生地,而是沒有戶口。《舒威宦官傳》:“榮石生於軍中,……”即編於軍中。
從魏晉開始,國家加強了對籍貫的控制,以避免徭役和賦稅的流失。《舒威史·貨殖》:“自古以來,各州戶口不實。”指出當時本土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