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男生年滿22周歲可以領證,女生年滿20周歲可以領證。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如果在結婚年齡之前結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婚姻關系自始無效,所以只有男生年滿22周歲,女生年滿20周歲才能領結婚證。
結婚登記有哪些步驟?
1.男女雙方要結婚,必須出示本人的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狀況的證明,* * *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報名時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離婚的話也要持有離婚證。凡進行婚檢的,還應持有醫院出具的婚檢證明。
2.登記機關在審查雙方結婚申請時,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或者指定項目進行醫學鑒定。
3、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綜上,男22歲,女20歲可以領結婚證,除此之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婚姻自願,無人幹涉;
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沒有法律禁止婚姻疾病;
4.雙方均無配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