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擬訂地方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
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
(二)制定並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發展規劃;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本地區的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劃”等國家重大質量政策;
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本地區企業申報中國名牌和省名牌產品的推薦和審核工作;
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推進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督體系建設;
負責組織或參與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監督質量體系和產品質量認證。
(四)管理監督產品質量;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本轄區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督;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負責防偽技術產品的監督管理;
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生產領域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含用於運輸的罐體)和日用化學品的質量監督。
(五)統壹管理、組織和協調本地區的標準化工作;制定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和發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和協調本地區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和協調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WTO/TBT)的地方通報和咨詢。
(六)統壹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價值傳遞和可追溯性;組織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開展工業計量現代化,評估企業計量測試保障能力;規範和監督商品數量的計量。
(七)起草和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管理場(廠)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
(八)查處特種設備標準化、計量、質量安全監督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全市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活動。
(九)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器具校準機構、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
(十)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職業資格認證;總局直屬和派出機構;指導相關學會和協會的工作。
(十壹)建立健全與企業的溝通對話機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十二)承辦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1.計量標準作為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和統壹國民價值的最高依據,其供給必須是最高水平、最優質、最準確的。
2,計量的供給也要有效,產業發展需要什麽樣的計量技術和能力,科技創新需要什麽樣的計量設備、手段和解決方案,要努力提供什麽樣的計量服務。
3.的確,我們也面臨著計量供給能力仍然不足、國產高端儀器儀表嚴重依賴進口、量值傳遞能力不能完全適應科技創新和企業實際需求的現狀。
百度百科-計量局
人民網-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司長謝軍:計量要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大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