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黨的紀律檢查,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總支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監督黨總支和總經理辦公會議決議的執行。
(二)負責廉政文化建設,承擔黨員幹部和群眾的黨風廉政和遵紀守法教育,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
(三)監督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組織起草、修訂和廢止紀檢監察規章制度,承擔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制度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信訪工作,受理紀檢監察對象對違紀行為的投訴,受理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組織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及時通報巡視監督情況,對涉案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保護黨員權利,維護幹部群眾的合法利益。
(六)組織對生產經營、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采購、招投標、合同管理、節能減排、人員招聘等管理環節的效能監察。
(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紀檢監察對象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配合和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紀檢監察材料和檔案的管理。
(十)承辦黨總支、紀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辦案流程
1,從案源線索開展外圍偵查;
2.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立案,向單位黨委黨組和本人發出立案通知書或監察通知書,成立調查組,對案件進行初查,寫出初查報告;
3.向上壹級紀檢機關申請,采取必要措施(包括“雙規”、“兩指”)或要求同級黨委配合公安、檢察院、審計、金融等單位或部門,進壹步獲取有力證據(包括調查筆錄、調查證明、公安檢察詢問筆錄復印件、相關賬目、票據及復印件、實物等)。),而且所有材料都要蓋章簽字。有變化的地方,模具壹定要蓋好;
4、案件調查結束,寫出調查報告;
5、形成會議材料,並要求被調查者簽署意見和姓名並按手印;
6.要求回答者寫書面檢討;
7.紀委調查組要派2人以上到被調查人所在的黨支部、黨委召開專題會議,逐壹聽取黨員同誌對被調查人的處理意見,實行舉手表決。會議紀要和處理意見由當地黨支部寫出,報紀委。考察對象為黨支部書記的,免於到會表決,由其所屬黨支部出具證明,交上級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