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紀委調查的程序是怎樣的?
1.受理:受理違反黨紀政紀的線索和材料,並作出處理。
2.初步核實:按照規定對受理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材料進行初步核實確認。
3.立案。
4.調查。
5.移交審判。
二、紀委立案的條件是什麽?
1,存在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事實。這裏所說的事實,只是指部分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被初步確認,並不是所有的職務都是違法或者職務犯罪。
2、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不是所有的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都需要查處,能不能立案取決於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確認。
3、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備案手續。符合備案條件的,由承辦部門起草備案審批報告,按程序審批後立案審查。
3.紀檢部門的職責是什麽?
1,分管全黨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章等黨內法規,協助各級政府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接受黨員的投訴和申訴。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行政紀律行為的投訴和檢舉。
3.審查和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各部門、企業黨組織和政府管理部門中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撤銷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法律依據:
《中國* *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七條紀檢監察機關經初步核實,對黨員、幹部和被監督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犯罪,需要追究紀律或者法律責任的,應當立案審查。
申請批準立案的,應當掌握壹些違紀或者職務違法的事實和證據,具備審查調查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