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院執行局請求逮捕

法院執行局請求逮捕

法律主觀性:

1.被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書或者執行移交書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強制執行。2.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過15天,拘留決定應當經院長批準。司法警察將被拘留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羈押。如不服,可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3.司法警察可以憑庭長簽發的拘留決定書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教育措施。被執行人在有條件時拒不執行,經三次傳喚拒不到庭履行義務,暴力抗法的。有上述情形之壹的,執行法官可以逮捕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 * *對必須出庭,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傳喚。第壹百壹十條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可以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予以訓誡、責令退場、罰款或者拘留。對擾亂法庭、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法官,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並處罰款、拘留。第壹百壹十壹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六條

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17條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可以並處罰款:

(壹)有關單位拒絕或者阻礙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

(二)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有關單位拒絕協助查詢、查封、凍結、轉移、變更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押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相關產權證件過戶手續、移交相關票證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 上一篇:不征稅收入的項目有哪些?
  • 下一篇:紀委怎麽審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