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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對遺贈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遺產與遺贈法律問答1關鍵詞:繼承權最長保護期問:繼承權最長保護期是什麽?答:繼承開始後超過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訴訟。為保險起見,建議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兩年內提起訴訟解決糾紛。2.關鍵詞:繼承權是絕對的嗎Q:繼承權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答: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繼承權是絕對的權利,每個人都有不侵犯的義務。3.關鍵詞:附條件遺贈問:遺贈可以附條件嗎?答:遺贈可以附條件,繼承人在交付遺贈財產時,可以要求受贈人完成遺贈所附的條件。受贈人接受財產後,將受其約束,承擔相應的義務。4.關鍵詞:放棄遺產問:當受贈人不願意接受遺產時,可以放棄嗎?答:是否接受遺產是對方的權利,取決於對方的意願,不受任何人幹涉。可以選擇接受,也可以選擇放棄。5.關鍵詞:放棄遺贈的方法問:放棄遺贈的方法有哪些?答:放棄遺贈的方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6.關鍵詞:放棄受遺贈的期限問: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權的期限是多少?答:放棄受遺贈權,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提出。受遺贈人在兩個月屆滿時未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7.關鍵詞:接受遺贈的方式問:受遺贈人可以默示接受遺贈嗎?答: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受遺贈人必須以明示方式接受遺贈。8.關鍵詞:放棄受遺贈權的效力問:放棄受遺贈權的法律效力是什麽?答:(1)受遺贈人放棄遺產的,自繼承開始時即喪失受遺贈權,其受遺贈財產按法定繼承處理。(2)需要註意的是,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放棄遺贈的意思表示不能撤回。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 *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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