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辦單位應在收到上級交辦件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核實和反饋。
1.12389的舉報範圍有哪些?
1.無視群眾報警,不按規定辦案,符合立案條件的不依法及時立案,不分解、假立案、分案、升案、降案等。;
2.未按規定錄入執法辦案系統,隱瞞不報、隱瞞不報的;
3.濫用職權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立案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不符合法定條件超越管轄,違規立案,以刑事立案方式介入民事經濟糾紛,辦理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
4.公開備案制度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履行通知、送達、書面告知、復議、審查等法定程序,違法使用備案、管轄、回避、調查取證等法律文書;
5.不履行法定偵查職責,不進行有效偵查和調查,不依法及時撤案、終止偵查,不依法處理或者向有關部門移交需要行政處理的案件,不依法重新立案偵查或者繼續偵查,對違反規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結案、違反規定中止偵查的;
6.接受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不夠,不認真答復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糾正不應當立案意見的;
7 .弄虛作假、漏報、謊報、瞞報、篡改案件統計數據,以及統計報告不真實的。
二、12389的作用
全國公安機關設立了“12389”專用舉報電話和互聯網舉報平臺。為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壹步加強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公安部於2013年2月24日開通了12389全國公安機關和民警舉報違法違紀平臺,受理來信來訪舉報投訴。據了解,目前,公安部422個電話接待席位、32個省級公安機關和330多個市級公安機關已同步開通並順利運行。
法律依據:12389號《舉報電話受理處理辦法(試行)》第四條堅持遵紀守法、實事求是、分級負責、集中統壹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