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中國硬筆書法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具有壹定的能力、水平和影響力;
(四)與本協會業務相關的資質單位和個人(資質另文)。
第九條入會程序為:
(壹)提交會員申請並取得會員資格;
(二)填寫會員登記表,提供所需資料;
(三)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小組成員按本細則進行考核驗收);
(4)會員卡須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出。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投票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我方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自願入會和退出自由;
(六)會議中的其他合法權益。
第十壹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a)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局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向協會推薦人才,訂閱協會內刊物。
第十二條會員退出俱樂部,應當書面通知俱樂部,並交回會員卡。會員壹年不交會費,不參加團體活動,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會員違反國家法律,嚴重違反本章程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中國硬筆書法家協會位於中國首都北京。中國硬筆書法協會主席:張華慶。
可以聯系相關組織,比如高校的學術委員會、教育委員會、書法委員會等。
擴大中國硬筆書法家協會的業務範圍:
(壹)組織開展硬筆書法的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
(二)組織開展硬筆書法工具、材料和技法的開發、研究、實驗、鑒定、宣傳和推廣工作;
(三)組織舉辦硬筆書法論文、作品、研究成果競賽和展覽;
(四)組織開展書法教學、培訓、評價和人才培養、推薦工作;
(五)編輯出版硬筆書法教材、著述、拓片、報刊、文集;
(六)組織和代表中國硬筆書法界進行對外交流、聯誼、聯展及相關合作事宜;
(七)組織開展全國硬筆書法的藝術鑒定、欣賞評價、職稱評定和相關標準的制定工作;
(八)組織開展與書畫發展協會相關的組織和個人的社團與合作;
(九)組織開展本會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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