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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家暴致死只判六年?

家暴死刑只有六年,因為侵害的權利不壹樣,侵害人不壹樣,罪名不壹樣。以家庭暴力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況。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通過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對其家庭成員的身體和精神造成壹定傷害的行為。持續和頻繁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保護受害人的安全和隱私,處理家庭暴力犯罪,首先要保護受害人的安全。通過對受害人的緊急救治和臨時安置,以及對加害人的刑事強制措施、量刑和禁止令,制止和防止家庭暴力的再次發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現實侵害和潛在危險。與案件有關的個人隱私應當保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尊重受害人的意願,處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既要從嚴,也要尊重受害人的意願。在立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提起公訴、量刑、減刑或者假釋時,應當充分聽取被害人的意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合理合情處理。對依法可以調解或者和解的案件,應當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和和解。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哺乳期婦女和重病患者給予特殊保護。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要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情況,通過代為告知、法律援助等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哺乳期婦女、重病患者的司法保護,切實保障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1條

婚姻和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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