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18歲以下,父母應行使監護權。如果父母向子女提供的支持達不到最低生活標準,父母可能會被指控虐待或忽視子女,並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在美國的華人社區,父母會因為孩子不聽話而打孩子。被發現後,孩子會被政府部門帶走或者在壹定時間內禁止家長接觸。這樣的案例很多,也給很多中國家庭敲響了警鐘。美國法律規定,父母應對未成年子女的危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例如,如果孩子毀壞了他人的財產,父母必須向受害者支付孩子無法補償的費用。如果孩子逃學,父母每次可能被罰款高達65,438+000美元。如果孩子從商店偷東西或從圖書館偷書,父母每次最高可被罰款65,438美元+0,000英鎊。由於父母往往要為其未成年子女的不當行為負責,美國父母在管教子女方面有很大的權力,主要包括四種權力。第壹,父母有監督孩子的權利。父母可以為孩子做重要的決定,比如孩子住在哪裏,和誰住在壹起,去哪所學校。其次,父母有權要求未成年子女配合和服從。父母可以理直氣壯的告訴孩子,吃我的,和我壹起生活的,都得聽我的。當然,這是父母在教育孩子時最難把握的權力,這些措施不應該過分傷害孩子的身心。第三是父母有權獲得子女的收入。壹般來說,父母會讓子女保留自己的收入,但法律規定父母有權領取未成年子女的收入。第四,父母有權代表子女提出索賠。如果孩子不幸受傷或死亡,父母有權要求他人賠償損失。美國法律壹般假設未成年人還不具備獨立思考和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受到相當大的約束。孩子壹旦成年,就會擁有很多權利,父母的約束力也會相應降低。在美國,子女壹旦年滿18歲,就可以簽署有效合同,以自己的名義買賣房產和股票,可以不經父母、監護人或法官同意結婚,以自己的名義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可以立或撤銷遺囑,直接繼承財產。第六國教會教育組1第二組決定是否同意在無父母陪同下接受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