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12、1起,全省律師服務費和基層法律服務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費壹般是:
1,按件收費
(1)無財產糾紛:6000元至20000元之間;
(2)法律文書:600元-2000元;
(3)律師見證:2000元-10000元;
(4)代理公證:1500元-3000元。
2.民事案件的費用
(1)壹審爭議標的在65438+萬元以下:部分7%,但不低於5000元;
(2)壹審爭議標的為65438+萬元以上不滿1萬元部分:6%;
(3)壹審爭議標的為654.38+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部分:5%;
(4)壹審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0萬元部分:3%;
(5)壹審爭議標的在654.38+00萬元以上不滿5000萬元的:654.38+0%部分;
(6)壹審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刑事案件收費。
(1)調查階段:6000元-18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6000-30000元人民幣;
(3)試用期:8000-50000元人民幣;
(4)代理刑事自訴: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
(五)涉及國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惡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二、律師費的收取方式有哪些?
1.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和不同的服務方式,律師的服務費可以是固定的、計件的、與中標金額成比例的、計時的和風險代理的等。單獨或組合使用。
2.法律服務費實行固定收費的,由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性質、標的金額、重大難易程度和執業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數額,並在委托合同中確定。
3.法律服務費實行計件收費的,由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標的大小和壹定的費率確定收費數額。適用於業務簡單、標的金額小的律師業務。
4.法律服務費按案件標的額比例收取的,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案件標的額分期計算法律服務費。
5.法律服務費按時間收取的,由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性質、標的金額、重大難易程度、執業風險、律師事務所成本、律師法律服務水平等因素協商確定小時收費標準。
三、需要處理糾紛怎麽辦?
建議:咨詢或委托律師,律師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5.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回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
溫馨提示:在實際的法律問題場景中,案件細節是不同的。為了準確、快速地解決您的問題,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點擊下方按鈕,向專業律師詳解,逐壹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