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家長按照教育原則打孩子壹般不違法,但是隨意打別人是違法的,受害人可以報警處理。持刀威脅他人會受到治安處罰。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只是行為表現,不屬於任何罪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隨身攜帶管制刀具的,應當沒收刀具,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違法行為發生地包括違法行為發生地和違法結果發生地。違法行為發生的地點,包括實施違法行為的地點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起止地點等;違法行為連續、持續或者連續的,違法行為連續、持續或者連續的地點屬於違法行為發生地。違法結果發生地包括違法客體被侵害地、違法所得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住所包括住所和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除住院治療外,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移送犯罪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的行政案件時,犯罪人居住地公安機關應當在移交前及時收集證據,並配合犯罪人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取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