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擴展:
合同是當事人或雙方之間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法成立的合同[1]受法律保護。廣義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的合同是指所有的民事合同。而最狹義的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2]
合同,又稱契約或協議,是平等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合意的產物,是兩個以上意思表示的協議。只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能對國家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對國家具有法律約束力[1]。
概念
契約表達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建立、變更和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1]: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
《法國民法典》第1101條規定:
合同是壹種協議,根據這種協議,壹個人或幾個人有義務向另壹個人或幾個人支付某種東西、某種作為或不作為。
這是大陸法系對合同的經典定義。
《德國民法典》第305條規定:
發生債務關系或者法律行為改變債務關系的內容,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雙方必須簽訂合同。
5美國法律重述:合同(第二版):
合同是壹個承諾或壹系列承諾,違反這些承諾將受到法律的補救;履行這壹承諾是法律確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