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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的合同約定由丙方履行債務。

法律主觀性:

1.債權法的定義和保證債務履行的法律規定是什麽?

(1)有擔保債權的定義

有擔保的債權是指因擔保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債的擔保是指法律特別規定的保障特定債權人利益實現的制度,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財產擔保債務人履行義務,幫助債權人實現權利。

(二)被擔保債權的相應法律規定

1.擔保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將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第三方可以提供壹定的財產作為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3.壹方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向另壹方支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4.合同約定,壹方占有另壹方的財產,另壹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留置的財產依法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償還。

二、擔保債務的表現如何?

(1)擔保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將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履行債務後,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壹定數額的財產作為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通過折價或者變賣擔保物優先受償。

(3)當事人壹方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向對方支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返還。給付定金後,給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根據合同約定,壹方占有另壹方的財產,在壹定期間內,另壹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規定,留置的財產應當折價或者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按照當事人約定的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壹)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第三方可以提供壹定的財產作為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3)當事人壹方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向對方支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壹方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超過約定期限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留置的財產應當依法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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