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假和尚在縣裏說建寺400多萬,只有壹小部分不到654.38+0萬。廟建得很慢,他壹直說沒錢讓別人捐,最後錢花完了。

假和尚在縣裏說建寺400多萬,只有壹小部分不到654.38+0萬。廟建得很慢,他壹直說沒錢讓別人捐,最後錢花完了。

這並不要求警方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我們怎麽知道他收了400萬,他有沒有財務證明?第二,我們如何證明他只花了很小壹部分來建造神廟?有哪些證明?再次,國家對宗教活動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群眾集資建廟是自願的。要證明群眾被騙了,群眾自己願意提出控告。最後,對於假和尚的身份,國家對於出家是有明確規定的。他是壹個僧侶。國家是有記錄的,需要國家出具的僧人身份證明,在公安系統等國家網絡上可以查到並明確記錄。如果不是僧人,從事宗教活動,屬於個人行為。以欺騙手段謊報家人非法集資,要承擔法律責任。

補充說明:首先,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國家公民,僅基於純粹的主觀意誌,而非基於事實,盲目信仰宗教活動發起者,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妳被騙了,妳本應該避免騙局,但妳被騙是因為妳自己的主觀過錯。國家不會追究這種行為的後果,也不會保護這種人的權利。

我們舉壹個很簡單的例子。壹個人說他腿有殘疾,向妳求助,但他並沒有走路不正常。妳也看到了,妳因為主觀過錯願意給錢幫他。最後妳覺得不對,問她要妳的錢,他不給。法律會保護妳嗎?不會的,如果妳被證明是智障,那麽法律會保護妳,正常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接下來是分析案情的時候了。起初,群眾對所謂和尚的真實身份並無懷疑。知道了卻不知道,是他們自己的錯。假和尚沒有欺騙。那麽關於建廟的事情,既然他收了錢,妳有沒有和他建立合同,簽訂委托他代為管理監督的合同?在沒有相關實際文件的情況下,是否有明確的說明來證明妳的實際委托代理關系?警察是對的。妳向群眾集資建廟,那麽如果妳的錢不見了,就要調查實際管理這部分錢的人,需要他說明錢的去向。誰是妳的老板,誰是妳的人建造寺廟的經理?如果妳和這個和尚沒有明確的委托代理關系,那麽就認為這是妳的群眾行為,而不是他的個人行為。他的行為發生在妳應該知道的時候,妳沒有足夠重視,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妳可以認為妳放棄了這部分權力,國家沒有保護。

現在有些人想追求自己的錢。既然國家不保護,那妳就自己想辦法吧。法律不是萬能的。以那個例子中的騙子為例。他說他是殘疾人。妳被騙是因為妳被驢踢了腦,也就是妳當時傻。那妳想要回來。怎麽才能找回來?拿幾個人說理,他怕了就給妳。他不怕妳打他,但是對妳來說是違法的,知道嗎?

當然,如果假和尚給妳看了所謂的和尚身份證明,就構成詐騙了。如果和尚說寺廟是他自己建的,有群眾監督,那麽前者下落不明,實際上占為己有,就構成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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