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為法院在工作中違反了法律。檢察院認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存在違法行為,導致土地評估價格明顯低於實際市場價格,對當時存在的異議未予復核處理。武漢中院收到檢察機關發出的檢察建議書後立案審查。除確認存在被執行人失職導致土地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程序違法等問題外,還確認存在競買人之間惡意串通,嚴重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行為。
處理結果為2018 12,武漢中院撤銷此前對涉案土地使用權網上司法拍賣的決定。此外,房地產公司對相關購房公司提起訴訟,要求購房公司支付相關損失。經審理,法院判決房地產公司賠償房地產公司各項損失共計11760.09萬元及相應利息。之前兩億的土地只拍了5000萬,所有參與此事的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壹塊價值2億元的土地,壹開始只拍賣了5000多萬元。當時相關人員不僅沒有接受房地產公司提出的執行異議,最終還是中標了涉案土地。
加強對法院民事執行的監督,最終能夠得到公正的結果,離不開檢察機關相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督職能。作為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法院民事執行的監督。檢察機關和法院要共同履行相關職責,這樣民事案件才不會成為?執行混亂?讓案件雙方都能得到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