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有兩種情況可能被“鎖定”:壹是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人年滿60周歲或者持有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公共汽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電車,且在壹個記分周期結束後壹年內未提交身體狀況證明的,車管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二、駕駛證超過壹年未換發。公安部於今年6月5438+10月1升級全國統壹版“機動車駕駛證管理系統”。升級後的管理系統自動註銷符合上述要求的機動車駕駛證,即“鎖”,並在線監控各地執行情況,對個別擅自更改體檢日期的地區“解鎖”,通報批評,中國。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全國各地都有大量“被鎖”的駕駛證,公安部正在積極認真地調研論證解決此類問題。總體思路是,逾期年審未滿壹年被取消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被取消駕駛資格1年以上不滿2年的,通過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第壹、二科目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最近吉林省公安廳也在結合我省實際積極研究解決方案。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交警大隊車選科說明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將要求上級“解鎖”或安排通過考試盡快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駕照被“鎖”了怎麽換新證
有市民詢問,如果被“鎖”了,如何辦理新駕照?
有些被“鎖”的司機急需駕照。他們可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管理所註銷原牌照,然後到市公安局駕駛人體檢中心進行體檢。考試合格後,可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駛人管理辦公室提交6張3.3 cm近照、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00元錢,無需培訓即可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如何確認駕照“被鎖”
有市民問,駕照被“鎖”的原因不明或者我覺得不應該“鎖”。我該怎麽辦?
駕駛人可以向駕駛證註冊地的交警大隊出示相關證明(體檢證明、駕駛證復印件年檢狀態),在大隊的汽車公告窗口登記,然後報交警支隊、交警總隊審批,根據具體情況解決。
如何糾正“利用自然”的錯誤
有市民提出,如何糾正機動車性質壹欄,是“營運”但實際上是“非營運”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後,公安部對機動車管理所的計算機系統進行了升級,在車輛檔案中增加了“使用性質”壹欄,分為“營運”和“非營運”。如果使用性質有錯誤,更改權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廳。請攜帶年檢回執、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出具的證明等能證明車輛不是營運車輛的資料,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管理所登記。工作人員會向省公安廳和公安部請示批準,盡快做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