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核實;情況復雜的,應在30天內批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實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應當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保險合同約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期限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還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獲得保險金的權利。
1.根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沒有區分。所以兩者都適用。
2.投連險中支付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所有資金仍屬於“保險金”的範疇,也受該法律規定的保護。只允許保險公司將這筆保險金用於風險更大、浮動收益更高的投資領域,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也承擔相對更大的風險。其他地方和普通保險沒什麽區別。
萬能險旨在用壹份保險合同滿足不同的保險需求。雖然其賬戶價值以現金表示,但仍屬於保險金,受此法律規定保護。部分支取只允許投保人提前支取部分保費(壹般來說,只要妳支取,妳的保額也會同比下降。
另外,保險本身只是壹個保障體系,具有理財的功能,不是金融產品,但是現在大家都關註它的理財功能,忽略了它保障的本質。
這個道理就像股票壹樣。它們的基本功能是表明壹個公司的所有權比例,還具有循環財務管理的功能。也許,妳上街買東西,跟阿姨說我從壹家公司買多少斤菜?
另壹款類似的項鏈是黃金材質的,本質上是作為壹種配飾戴在身上。它還具有財務管理的功能。
避稅、避稅是肯定的。因為妳拿到的保險金是合法收入,不會交任何稅。同樣,妳領取的保險金也不能用來還債(當然除非妳作為領取人是自願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妳沒有債務,法律保護的只是保險金。如果妳用這些錢去購買其他房產,或者在其他渠道產生利潤,那就要還債了。
最著名的避債案例是美國雷曼兄弟的總裁。雷曼破產後,他留下了很多債務,但他的總裁仍然憑借任期內買的保險過著非常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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