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駕駛證”的應用場景和範圍:
“電子駕駛證”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可在路檢、違章處理、事故處理、駕駛證業務、租車、保險辦理、駕駛資格證等場景中制作使用。
以下情況仍需攜帶“紙質駕照”:
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實施後,公安交管部門仍按規定發放“紙質駕駛證”。
“紙質駕照”的具體使用場景如下:
(1)道路執法。分數低於12需要扣留駕駛證的,當事人應當攜帶“紙質駕駛證”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12周歲需要扣留駕駛證的,當事人應當攜帶《紙質駕駛證》到公安交管服務網點參加滿分教育。
②非現場違規處理。駕駛員在接受非現場交通違章時,可以出示電子駕駛證。但累計記分超過12,辦理壹般手續,需要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的,仍需攜帶紙質駕駛證,按照現有規定辦理。
③辦理駕照業務。需要撤銷或者簽註原“紙質駕駛證”業務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紙質駕駛證”。
④交通事故的處理。因收集證據需要扣押駕駛證的,當事人應當攜帶“紙質駕駛證”。
申請的“電子駕駛證”全國有效。但需要註意的是,由於電子駕駛證在全國範圍內分批推廣,建議該地區持有電子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前往外地時隨身攜帶紙質駕駛證。“電子駕駛證”應在“交管12123”app上顯示。不允許截圖或打印顯示。已辦理“電子駕駛證”的,日常出行無需攜帶紙質駕駛證;但如果不辦理“電子駕照”,還是需要帶紙質駕照。如果沒帶,會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九條車管所在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時,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識別和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
第十條駕駛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