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照12必須在15天內考。駕駛證被扣12分後,需要在15天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違法場所的交管部門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會在20天內進行科目壹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就可以拿到駕照。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兩次達到12分或者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超過24分的,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在車管所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其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許可駕駛種類的考試。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且已繳納罰款的,記分清零;雖然分數未達到12,但仍有罰款未交,分數將轉入下壹個記分周期。
二、駕駛證扣分有哪些註意事項?
1.如果壹個記分周期內罰分少於12分,繳納罰款即可,無需處理。在下壹個記分周期開始時,車管計算機系統將清除上壹個記分周期的所有記分;
2.在壹個記分周期內扣分達到12分的,必須到發證車管所或違章車管所學習合格,考試科目壹合格,才能消除滿分記錄,恢復駕駛證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