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
2.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4.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5.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合法性,即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成立。公司成立後,還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和從事經營活動。營利性,即公司應當通過自身的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取得實際經濟利益,並依法將該利益分配給公司的投資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