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法的特征
公法是與私法相對應的概念,公法是指涉及公共利益特別是國家利益的法律。而私法是指涉及私人利益的法律。公法調整的是縱向法律關系,在這種法律關系中,國家和個人處於法律從屬地位。而私法調整的是橫向的法律關系,公民在其中處於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刑法作為壹種公法,處於國家權力主導的法律地位。只要主體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犯罪,就應該受到司法機關的追究。
2、刑法的特征
刑法是與民法、行政法相對應的概念,是指以犯罪偵查、認定、刑罰裁量、執行及其程序為重點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壹切與刑事(犯罪)有關的法律都可以稱為刑法。這個意義上的刑法,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等。,被稱為壹切刑法。刑法的特征與犯罪有關。從這個意義上說,刑法可以說是壹部犯罪規制法,不同於民法和行政法。在刑法中,刑法處於核心地位,它是主體法和實體法,也被稱為本體刑法。其中,主體法是相對於輔助法而言的,是指從屬法或輔助法。程序法往往被認為是輔助法,而主體法是指規定權利義務實體內容的法律,實體法往往被認為是主體法。刑法作為刑法,與犯罪和刑罰密切相關,可以說是基本刑法。
3、強制性法律的特征
強制性法律是與任意性法律相對應的概念,也稱任意性法律規範。它是指允許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在法定範圍內自行確定相互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的法律規範。而強制性法律又稱為強制性法律規範,是指必須絕對執行的法律規範。法學理論上,壹般認為刑法主要是強制性法律,只有被告知時才具有任意性法律的性質;民法主要是任意法,只有少數強制性法律規範。因為刑法具有這種強制法的特征,國家強制力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