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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判無效後如何結算工程價款?

1.如果很多施工合同無效,無法確定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可以根據爭議合同的差價,結合工程質量、當事人的過錯、誠實信用原則等進行結算。--江蘇省第壹建築安裝集團有限公司訴唐山昌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案件實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壹條規定,當事人就同壹建設工程訂立的施工合同與備案後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壹致的,應當以備案後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並且其適用前提應當是備案的中標合同合法有效,備案的無效合同不壹定優先於其他無效合同。

在當事人有多個施工合同且均無效的情況下,壹般應以符合當事人真實意思並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在無法確定合同實際履行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兩個有爭議合同的差價,結合工程質量、當事人的過錯、誠實信用原則等進行合理分攤。

案號:(2013)姬敏壹初字第號。17;(2017)最高人民法院第175號

審判庭: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第6期,2018(總第260期)。

2.施工合同無效後,可參照雙方約定的方式解決——重慶兩江新區水土高新產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訴河南省呂萬園林林業有限公司糾紛案

案例要旨:必須招標而未招標的施工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的,即使合同無效,仍應尊重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按照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結論進行結算。

案號:(2016)豫0109民初3377號;(2017)豫01民中5550號

審判庭:重慶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司法案例,17,2018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已履行的合同內容不能直接返還,應折價賠償——四川宏遠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訴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貴州畢節中成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

案件要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已履行的合同內容不能直接返還,應當折價賠償。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實際施工人可以參照合同約定主張工程款;用人單位實際參與管理,也可以參照合同主張管理費。

案例編號(2017)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第4383號

審判庭: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司法案例第5期2018

4.承包人違法分包的,分包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支付建設工程價款,並按實際施工人資質等級——新疆新世紀成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青島建設集團公司結算工程款。

案件要旨:承包人違法分包,分包無效,但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發包人也已驗收該樓,發包人應支付建設工程費。因為建設工程是由實際建造師完成的,所以工程款要按照實際建造師的資質等級結算。

案號:(2006)民壹中42號

審判庭:最高人民法院。

資料來源:《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2008年第2期(總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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