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
4、配備合格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工人每年進行壹次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施工資質安全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
3、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和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的投資文件;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
6.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持有在企業註冊的相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法律依據:《安全許可條例》第六條。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壹)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