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強調,在民事審判領域,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充分發揮司法審判懲惡揚善的功能,堅決對“得過且過”的做法說不,使整個社會充滿正氣和正義。姜木訴劉鑫案的壹審判決向世人明確宣告了什麽是善,什麽是惡,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壹。
雖然與索賠金額相比,姜木的索賠案實際上獲得的支持並不多,但其核心觀點和訴求已經在判決中得到體現。其實最重要的不是賠償金額,而是法院對案件的定性。
壹審判決後,姜坦言不接受劉鑫的道歉。“2017我們第壹次見面的時候,劉鑫在鏡頭前跟我道歉,但是轉過身繼續在網上攻擊詆毀江歌。這壹切都是因為她想逃避法律責任。如果她誠心道歉,就不會有今天的案子。”
壹、江歌案的時間:
1.江歌和劉鑫是好朋友。劉鑫和男朋友分手後搬到了江歌家。
2.陳世峰是劉鑫的前男友。分手後,她多次糾纏劉鑫,要和她復合,但劉鑫拒絕了。
事發當天下午,劉鑫因害怕男友糾纏,給江歌打電話,讓她和自己壹起回家。
4.江歌同意了。當他們壹起到達公寓時,劉鑫首先走進房間。
5.這時,躲在暗處的陳世峰持刀刺向被關在門外的江歌。有的傷口深達10cm,最終他還是死了。
二、案件流程。
1,陳世峰被捕了。
2.江歌母親為女兒討回公道。
江歌案的三個關鍵人物:
1,江歌;
2.劉鑫;
3.她的前男友陳世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護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護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