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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江陰居住證?

法律分析:處理流程:

1.驗收和竣工

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兩份;勞動合同原件和1復印件。至少6個月的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證明、居住證申請表

以上材料齊全後,提交至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後出具受理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材料齊全的,在居住證信息系統登記信息和照片,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物質傳遞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和申辦材料移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就業、投資、自主創業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傳遞給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投靠、就讀、深造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轉送當地公安派出所。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和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核查。

經核實,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批準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經公安部門批準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和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避難場所和學習場所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核查。

符合要求的,通知認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告知申請人。

5.頒發、準備和獲得證書

《江陰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發放。

公安部門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制作,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取證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的管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出租人應當協助受理和發放居住證。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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