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具體需要來看,公檢法各部門的關系是:(1)公安機關偵查部門和檢察院根據法律的授權和規定對犯罪行為進行偵查,同時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是否立案進行監督。(2)偵查結束後,檢察院根據偵查結果決定是否起訴。在起訴的情況下,法院是審判機關,壹般來說,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出庭支持公訴。2.公檢法各部門的職能是:(1)公安機關是行政機關,承擔著除刑事偵查以外的維護社會秩序的職責。行使普通違法案件的行政執法職權。(2)法院是審判機關,主要職能是死刑核準、再審、回避制度、監督和制約。(3)檢察院也是審判機關,主要職能是對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統壹實施的叛國、分裂國家和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犯罪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審查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其他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決定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立案偵查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三條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級以下公務員的錄用,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
依照前款規定在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必要時,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三十五條公務員考核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和工作實績。考核指標根據不同的工作類別和不同級別的機關設置。
第三十六條公務員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專項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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