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處罰如下:1。收到交警的短信通知後,司機在10分鐘內離開車輛壹般不會被罰款;2.10分鐘後仍不離開的,依法罰款;3.在城市快速路和城市嚴格路段違法停車;4.在人行橫道和網狀線上違法停車;5、違章停車造成行駛緩慢或交通堵塞的;6.違章停車引發的交通事故;7.同壹機動車當天被提醒改正後再次違法停車的,在被提醒改正的同時,上述情形均可處罰。有兩種非法代碼。首先是先履行告知義務,10分鐘後仍未離開者將依法處罰;第二種情況,可以壹邊處罰,壹邊提醒改正。
法律制裁的類型:
1.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
2.刑事處罰: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罰金;
3.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
4.紀律處分:針對違反組織紀律的成員,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職、開除等。
綜上所述,違法停車處罰條款明確規定,接到交警短信通知後10分鐘內未駛離,在特定路段或特定情況下停車,當天多次違法的,依法罰款,分為先告知後處罰,提醒和處罰同時進行兩種情況,以加強交通管理,維護道路暢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