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保險只會在限額內對交通事故造成的相關費用承擔責任,訴訟費用不是強制保險承擔的費用;
2、下列損失和費用,強制保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1)受害人故意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
(2)被保險人的全部財產和保險機動車輛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如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斷氣、停產、通訊或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以及其他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被害人財產貶值造成的間接損失、修復後價值減少造成的損失等。;
(4)因交通事故發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仲裁或訴訟費用等相關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也就是說上述費用在交通事故賠償限額內不負責賠償和墊付。這也與強制保險的內容相壹致。強制保險的賠償限額包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其中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交通事故直接給第三者造成的財產損失,不包括仲裁、訴訟費用等間接損失。
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如下:
1.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有明確規定。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實行全國統壹的責任限額;
2.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不承擔責任的賠償限額。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3.凡給第三人(車輛和車上人員除外)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在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內;
4.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判決或調解造成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二十壹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壹)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