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事故扣駕照很正常。如果事故處理得好,可以拿回駕照。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吊銷駕駛證
1,讓沒有駕照的人開車。
2.酒後或醉酒後駕駛
3.如果在壹個記分周期內得到12分,則繼續駕駛車輛。
4.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駕駛人。
5、超速達到50%以上
6、違反交通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或死亡的。
7.罰款應在出票後15日內繳納,無正當理由不繳納罰款的。
(四)《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辦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1,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或者報廢機動車的;
5、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6.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得分達到12。
二是交通事故駕駛證被吊銷幾年後才能考。沒有酒駕的,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兩年後重新申請駕駛證。有酒駕行為的,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五年或者十年後重新申請駕駛證。
根據最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壹)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等影響身體活動、妨礙安全駕駛的神經系統疾病的;
(二)吸食、註射毒品未滿三年,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吸食、註射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的;
(八)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處理交通事故扣分嗎?不壹定。事故沒有過錯的,不扣分。具體扣分規則如下:根據違規嚴重程度,壹分分值分為12、6、3、2、1五種。在交通事故中承擔責任,意味著必須有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事故時,必須處理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