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讓交警盡快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解決事故的前提,也是解決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
2.交警暫扣了妳的車。如果妳有完整的雙保險,應該說十天之內會把車還給妳。但是,無論是扣留還是還車,面對傷害事故都不能焦慮。等對方傷愈,雙方約好在交警同誌的主持下去交警隊調解。如果不能達成壹致,可以直接讓他起訴妳和保險公司,讓法院來判決。
3.責任方拒不配合並進行賠償的,車主應依法盡快向事故現場交警報案,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認定事故責任並索賠。如對方仍拒不配合,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
壹是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判斷責任,然後按照責任比例賠付。如果小事故可以自行協商,可以直接報保險公司處理。
1.如果是同樣的責任,可以選擇互相賠償,也就是找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這個需要雙方保險公司達成諒解)。這種處理方式適用於雙方傷害相近的情況。或者保險公司互相賠償(也就是這輛車由另壹輛車的保險公司理賠),這也適用於雙方定損差不多的情況。更復雜的是,妳的保險公司出50%,對方出50%。如果資料齊備,只需要開兩張發票,維修費平攤。其他都壹樣(壹般雙方的傷害相差很大)。
2.主次責任類似於同責,只是不能單獨賠付,也不能相互賠付(除非保險公司能達成協議)。按責任比例支付,按比例開兩張發票。
3、全責,這是比較容易處理的情況,以上兩點需要報各自的保險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要全責方投保,三責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全責方理賠。三項責任完好無損,只需提供壹份強制保險即可。
4、單方事故,這種情況可以不報交警(小事故,不影響道路安全),直接報保險公司。
5.如發生人員傷亡,賠償與上述類似,超出強制保險的部分由三責險賠付。(需醫療發票,進口藥不賠付)附件:理賠資料——保險單復印件,(報案人的)駕駛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被保險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或存折、事故證明或保險公司現場勘查單、維修發票、保險公司損失清單。
二、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程序壹般如下:
1,被評估人應攜帶有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名的殘疾評估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CT、x光、診斷報告;
3.向治療醫院借閱相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鑒定被撫養人勞動能力時,還應攜帶鑒定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政府相關部門的說明;
5.評估應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損傷或已確認的並發癥的治療結束為依據。治療尚未結束,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載明;
6.鑒定人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支付規定的鑒定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按日加收罰款數額3%的滯納金,罰款總額不得超過罰款數額;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