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但不超過額定乘員20%的,罰款200 -500以上;
2、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但超過額定乘員20%的,處500 -2000以上罰款;
3.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不足30%的,處以200至500的罰款;
4.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的,處以500至2000的罰款。
交通事故人員的傷害賠償有哪些內容?
1,醫療費用:按照醫院治療當事人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計算;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曠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計算;
4.運輸費用:根據當事人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壹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