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兩次達到12分或者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超過24分的,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在車管所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其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許可駕駛種類的考試。
重考科目的完整過程
壹、全額扣12。
扣12分的處罰也不壹樣。
累計成績1及以上12及以下23的需要參加科目壹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
2.累計記分超過24分的,需要參加科目壹、科目三的考試,合格後方可駕駛車輛上路行駛。
3、飲酒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飲酒駕駛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
比如,司機酒駕滿分,其“回爐”合格駕駛資格“脫胎換骨”後,駕照可能不會被解除,因為按照規定,駕照會被暫扣6個月,6個月期滿後才能上路駕駛。
4、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被判處拘役、罰金後判決的;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判決後,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5.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磨煉”的學習過程
各地交警大隊車管所壹般每月舉辦7天的培訓班,扣12分。除了學習交通法規和安全知識,車管所還會組織“返程”司機觀看交通安全警示片。此外,培訓期間,車管所還經常組織“返鄉”司機在路上“站崗”,協助執勤民警,讓他們親身體驗交警的執法活動,並要求他們每天寫“心得”。
第三,宣誓畢業領證
完成交警大隊車管所的培訓課程後,需要通過需要重考的科目考試後宣誓:
我已經成為中國的壹名機動車駕駛員,我將在今後的道路交通活動中努力成為壹名文明、安全、高素質的機動車駕駛員。我發誓: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履行公民義務,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操作規範,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協助交通管理,堅持安全第壹,文明禮貌駕駛,牢記安全理念,不酒後駕駛,不超速,不疲勞,預防事故,珍愛生命,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隨著宣誓儀式的結束,這些完美的駕駛員駕駛資格終於可以重獲“新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