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學校體育中的美育是黨的教育方針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育人根本任務,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的重要內容和途徑。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校體育美育工作,以國務院專門文件的形式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對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近年來,隨著學校體育和美育的改革發展,對教師數量和質量的需求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體育和美育兼職教師通過社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充實到學校教師隊伍中。但目前體育、美育兼職教師隊伍良莠不齊。各地希望教育部能出臺相應的政策或管理辦法,明確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的選拔任用條件,規範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的聘任程序,加強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的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使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的選拔任用有章可循。
《辦法》的制定和頒布,將有利於充分吸收和利用社會各方面的體育美育教師資源,有效緩解目前專職體育美育教師短缺的狀況,是為盡快完成體育美育教師隊伍建設而采取的切實措施。對進壹步規範學校兼職體育美育教師的管理,切實提高學校體育美育教師的整體素質,促進學校體育美育的改革與發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提高學生的審美和人文素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